复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翟志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4月27日复兴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
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翟志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英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崔 哲同志任区文物局局长。
免去:
翟志国同志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英杰同志的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花明宇同志的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岳继锋同志的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
复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