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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0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条件审核,现对符合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0至2026年9月16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资金用途
本次返还资金统一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获得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以及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企业须建立专门的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监督反映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企业名单有异议,认为其不符合申领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我们将对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核查。
联系单位:复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中心失业待遇股
联系电话:0310-3148644
邮箱地址:13731001579@163.com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社保窗口
邮政编码:056004
四、其他事项
本批公示为2026年度第一批。后续批次符合条件的返还企业名单,将依审核进度陆续分批公示。
附件:2026年复兴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企业名单(第一批)
邯郸市复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