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核实处理。经核实:复兴区幼儿园按照《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邯发改监审〔2017〕270号)文件规定,进行收退费管理。根据《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当月幼儿实际在园时间(即出勤天数,全日制园不足1天的按1整天计算;半日制园半天为1个出勤日,不足半天的按1个整出勤日计算)为0天的不得收费;实际在园时间1—10天的,按月收费标准的50%收取;实际在园时间11天及以上的按整月计收。因幼儿园园方原因停课导致幼儿实际在园天数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1个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核定日保教费)。”相关文件您可登录复兴区人民政府官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查看。
回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