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好!小区在原设计规划中没有电动车存放及充电场地,现正在逐步解决。此外,物业积极响应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行为,已经在小区合适位置逐步增设了95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口。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业主的需要,目前计划扩充。并且,物业在在各单元电梯轿厢设置了阻车器,可还是有业主用以物遮挡方式推车上楼。目前,物业已封堵了该层其他业主充电口,并安排人员定期排查,加强管控力度。对电动车上楼的上门劝阻,对违规安装充电口的劝其自主拆除,拒不拆除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街道及社区也会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