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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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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日常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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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范围 |
检查日期(开始日期) |
检查日期(结束日期) |
检查发起部门 |
检查机关 |
检查比例 |
| 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日常检查 | 1.《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 2.《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发布)有关规定。 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有关规定。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有关规定。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3号)有关规定。 |
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 2025年8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 不少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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