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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

 复统〔2019〕21号

 

复兴区统计局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

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如期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统计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据区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明确统计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时限要求及保障措施。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快建章立制。依据区《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运行、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

2、强化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编制《统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示内容。

2)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

3)编制统计执法行为流程图。明确统计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

4)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5)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制定统计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

2)在统计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

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

4、加强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按时限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3)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行政执法信息。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制定统计执法文书范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统计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严格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根据统计系统执法类别、执法特点和执法工作量,确定统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

    4)制定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

    5)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音像记录设备。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邯政法办〔2016〕24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根据统计工作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刘新建任组长,副局长栗向东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行三项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搞好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统计干部的思想认识,以积极的行动参与改革推进过程。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和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

(三)健全体系制度。依据《复兴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复兴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复兴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完成“三项制度”具体办法的修订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制度,修订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专题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五)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加强执法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执法装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区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附:复兴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复兴区统计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新建  党组书记     

副组长:栗向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魏爱霞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贵荣  党组副书记 主任科员

        李军亭  普查中心主任

复兴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素玮担任,具体负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日常工作。